伊拉湖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市托克逊县伊拉湖镇行政区划
伊拉湖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市托克逊县管辖的镇,车牌新K,长途区号0995,人口约1.71万,面积1,142平方公里,行政区划共分8个行政村(社区)
伊拉湖镇概况
- 地名:伊拉湖镇
- 隶属:托克逊县
- 行政级别:镇
- 区号:0995
- 车牌:新K
- 邮编:838000
- 区划代码:652123104
- 身份证前6位:652123
- 面积:1,142平方公里
- 人口:1.71万人
- 人口密度:15人/平方公里
伊拉湖镇,隶属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市托克逊县,地处托克逊县西部,东与郭勒布依乡为邻,南与博斯坦镇为邻,西与阿乐惠镇为邻,北与克尔碱镇为邻,2018年,区域面积1141.61平方千米,户籍人口17138人。
民国二十五年(1936年),伊拉湖设乡。1950年2月,改名为伊拉湖区。1972年,将前进公计划分为2个公社。1978年,改为伊拉湖公社。1984年,改为伊拉湖乡。 2014年,撤乡建镇。 截至2019年10月,伊拉湖镇下辖8个行政村。
2018年,伊拉湖镇有工业企业14个,其中规模以上1个,有营业面积超过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1个。
伊拉湖镇历史沿革
民国二十五年(1936年),伊拉湖设乡。
1950年2月,改名为伊拉湖区。
1958年9月,改为前进公社。
1972年,将前进公计划分为2个公社。
1978年,改为伊拉湖公社。
1984年,改为伊拉湖乡。
2014年,撤乡建镇。
伊拉湖镇地理环境
伊拉湖镇,地处托克逊县西部,东与郭勒布依乡为邻,南与博斯坦镇为邻,西与阿乐惠镇为邻,北与克尔碱镇为邻,区域面积1141.61平方千米。
伊拉湖镇地处天山山脉的山间盆地,吐鲁番盆地西部,地势为西北高,东南低,地形北部为山区,南部为平原,中郊、东部为耕作区,西部为戈壁荒漠,境内最高点海拔186米,最低点海拔42.6米。
伊拉湖镇属温带大陆性气候,其特点是干燥、高温、多风;多年平均气温14.5℃,1月平均气温-7.5℃,极端最低气温-21.8℃(1984年12月30日);7月平均气温32.1℃,极端最高气温48℃(2010年6月20日);最低月均气温-11℃(1985年1月),最高月均气温33.7℃(1986年7月);平均气温年较差39.6℃,无霜期年平均289.6天,年平均日照时间2488.9小时;0℃以上持续期280天(一般为2月19日~11月25日),年平均降水量8.1毫米,降雨集中在每年6~8月,6月最多。
伊拉湖镇境内河道属于阿拉沟河水系,上游位于和静县境内,中游流经乌鲁木齐市南山矿区出山口,左右两岸有鱼尔沟和祖鲁木图汇入,经37千米防渗干渠,进入托克逊县博斯坦、伊拉湖两乡,阿拉沟多年平均径流量1.29亿立方米。
伊拉湖镇主要自然灾害有风灾,一年中8级以上的大风可达108天;最严重的两次分别发生在1961年5月31日和1979年4月10日,两场12级以上大风,致使农业生产严重受损。
伊拉湖镇经济
伊拉湖镇有农业耕地面积34200亩,人均2亩;2011年,农业总产值9300万元,比上年增长10.9%,农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48.9%;农作物以精品哈密瓜、温室无公害蔬菜为主;2011年,楼兰神精品瓜种植面积6000亩,产量1200吨;2011年,标准温室大棚1228座,设施农业总收入1960万元,人均收入448元。
伊拉湖镇畜牧业以饲养牛、羊为主;2011年,完成牛品种改良460头,羊品种改良2600只,黑羊品种改良2500只,牛羊育肥户682户。
伊拉湖镇林果以葡萄、红枣、杏为主;2011年,葡萄种植面积4000亩,产量8000吨,红枣种植面积20000亩,结果面积7500亩,产量1500吨,杏及其他林果2000亩。
伊拉湖镇工业以个体工商户经营和制砖为主;2011年,工业总产值达到3275万元,工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17.6%;有砖厂8座,年产值1024万元;有大小扎花厂13家,年产值1884万元;孜然加工厂8家,年产值167万元;榨油坊8家,年产值200万元。
2011年末,伊拉湖镇有商业网点509个,私营企业19个,个体运输业户1020户,加工业69家;财政总收入240万元,比上年增长15%。
2018年,伊拉湖镇有工业企业14个,其中规模以上1个,有营业面积超过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1个。
伊拉湖镇地名其他补充介绍
伊拉湖镇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地区托克逊县,辖8个村委会:康喀村、伊拉湖村、古勒巴格村、郭若村、安西村、伊里克西村、阿克塔格村、布尔加依村。
伊拉湖乡1984年建乡,2014年撤乡建镇。30年来,在吐鲁番地委、行署、托克逊县委、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伊拉湖乡人民群众的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人居环境更加美好,各族群众搬进了温暖舒适的楼番一所所学许敞明亮、一条条马路宽阔平坦、一盏盏路灯整齐明亮。人民的生活富了、社会和谐了、农村美丽了,从人口居住数量、经济规模到城镇建设都具备了撤乡建镇的各项条件。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复同意,撤销伊拉湖乡建制,设立伊拉湖镇。伊拉湖乡撤乡建镇标志着伊拉湖镇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开启了新篇章。撤乡建镇后,伊拉湖镇将享受国家有关小城镇建设方面的优惠政策,在供暖、给排水等基础设施建设方面争取更多的项默在教育、医疗等民生领域争取更多的资金。同时,有利于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吸引本地及周边农民向城镇集中,辐射带动更多的农民致富创收。
2014年7月21日,伊拉湖镇被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等七部委确定为全国重点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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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全国重点镇,伊拉湖排第8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