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塔乡
青海省果洛州班玛县灯塔乡行政区划
灯塔是青海省果洛州班玛县管辖的乡,车牌青,长途区号0976,人口约4,094(截至2018年),面积1,013平方公里,行政区划共分6个行政村(社区)
灯塔乡概况
- 地名:灯塔乡
- 隶属:班玛县
- 行政级别:乡
- 区号:0976
- 车牌:青
- 邮编:815000
- 区划代码:632622207
- 身份证前6位:632622
- 面积:1,013平方公里
- 人口:4,094人
- 人口密度:4人/平方公里
灯塔乡 ,隶属于青海省果洛藏族自治州班玛县,地处班玛县东南部玛可河林区,东与久治县接壤,南与四川省壤塘县相邻,距班玛县城69千米,距西宁844千米, 区域总面积1012.89平方千米。
1956年,为一区(任玉区);2002年,与原班前乡合并仍称灯塔乡。 截至2018年末,灯塔乡户籍人口为4094人。 2019年,灯塔乡下辖6个行政村, 人民政府驻要什道村。
灯塔乡经济以农为主,有少量牧业,农作物主要种植青稞、小麦、洋芋和豌豆。
灯塔乡历史文化
地名由来
灯塔是藏语译音,意为沟口;因境内有灯塔寺院(藏语名称“德木达”)而得名。
灯塔乡建置沿革
1956年,为一区(任玉区)。
1959年,改为任玉公社。
1963年,析置灯塔乡。
1968年,改为灯塔公社。
1984年,改设灯塔乡。
2002年,与原班前乡合并仍称灯塔乡。
灯塔乡地理环境
灯塔乡地处班玛县东南部玛可河林区,东与久治县接壤,南与四川省壤塘县相邻,距班玛县城69千米,距西宁844千米, 区域总面积1012.89平方千米。
灯塔乡地处多柯河谷地两侧沟谷、山地,地势南高东低,平均海拔3800米。
灯塔乡属典型的大陆性高原气候,无绝对无霜期;极端最高气温28.1℃,极端最低气温零下29.7℃,年平均气温2.4℃,年平均降水量638毫米,年蒸发量1281毫米;年日照时数2520—2790小时。
灯塔乡水资源主要以降水补给为主,由于境内绝大部分地区为高山峡谷,在降水时渗入的地下水和地表水,大部分汇入境内玛柯河。
灯塔乡野生动物种类繁多,有雪鸡、狼、熊、鹿等;境内优势树种为云杉、圆柏、白桦、落叶松等;药材资源主要有大黄、黄芪、贝母等。
灯塔乡经济
灯塔乡经济以农为主,有少量牧业,农作物主要种植青稞、小麦、洋芋和豌豆。
2011年,灯塔乡牲畜年末存栏23195头(只、匹),其中牛17800头,马567匹,羊4828只,母备比例52%;育活各类仔畜8529头(只、匹),其中牛6708头,马65匹,羊1756只,总增长率34.4%,成活率93.3%;牲畜出栏7757头(只、匹),其中牛5811头,马54四,羊1892只,出栏率33.5%;出售牲畜6812头(只、匹),商品率29.4%;年内大畜减损415头(只、匹),损亡率1.8%;畜牧业总产值503.8万元。2011年,灯塔乡牧民人均纯收入2726元,比2010年增长9.3%。
灯塔乡地名其他补充介绍
灯塔乡位于县境东南部,东、南与四川省毗邻,距县府驻地72千米。人口0.1万,以藏族为主,占总人口的99%。面积693平方千米。辖格日则、青木达、科培3个牧委会。1956年为一区(任玉区),1959年改为任玉公社,1963年分设灯塔乡,1968年改为灯塔公社,1984年改设灯塔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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