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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窝镇

辽宁省大连市瓦房店市瓦窝镇行政区划

数据看瓦窝

瓦窝是辽宁省大连市瓦房店市管辖的镇,车牌辽B,长途区号0411,人口约2.12万(截至2018年),面积97平方公里,行政区划共分7个行政村(社区)

瓦窝镇概况

地名:瓦窝镇
隶属:瓦房店市
行政级别:
区号:0411
车牌:辽B
邮编:116000
区划代码:210281118
身份证前6位:210281
面积:97平方公里
人口:2.12万人
人口密度:218人/平方公里

瓦窝镇,隶属辽宁省大连市瓦房店市,地处瓦房店市城区东北部, 东临普兰店区的沙包街道、四平街道,西接瓦房店祝华工业区,南与元台镇相对,北与得利寺镇相连, 全镇行政区域面积97平方千米。

1961年9月,从四平公社划出成立瓦窝公社。 1983年9月,瓦窝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改称瓦窝乡人民政府。 1984年4月,瓦窝乡改瓦窝镇。 2013年1月8日,将原隶属于普兰店市的瓦窝镇划归至瓦房店市管辖。 截至2018年末,瓦窝镇户籍人口21208人。 截至2020年6月,瓦窝镇辖1个社区、6个行政村, 镇人民政府驻冶轴路一段383号。

2011年,瓦窝镇财政总收入5100万元,比上年增长46.8%。其中地方财政收入4300万元,比上年增长42.8%。2011年,瓦窝镇农民人均纯收入11100元。 截至2018年末,瓦窝镇有67个工业企业,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3个,有营业面积超过50平方米的超市或综合商店2个。

瓦窝镇历史沿革

解放前,瓦窝镇隶属复县管辖,县城驻地复州城。王家村公所,驻地王家站。

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2月,新金县成立。

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5月,瓦窝地区划归新金县四平区管辖,设11个行政村。

1956年4月,村建制取消,成立瓦窝乡,归新金县莲山区管辖。

1958年10月,撤乡建制,属四平公社。

1961年9月,从四平公社划出成立瓦窝公社。

1983年9月,瓦窝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改称瓦窝乡人民政府。

1984年4月,瓦窝乡改瓦窝镇。

2013年1月8日,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大连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辽政发〔2012〕169号)要求,将原隶属于普兰店市的瓦窝镇划归至瓦房店市管辖。

瓦窝镇历史文化

名称来历

因相传清初有王姓居民在此地(今瓦窝镇)烧制石灰,临时建窝棚为住房,顶盖覆瓦,习称瓦窝棚,遂用以为村屯名。

瓦窝镇地理环境

位置境域

瓦窝镇地处瓦房店市城区东北部, 东临普兰店区的沙包街道、四平街道,西接瓦房店祝华工业区,南与元台镇相对,北与得利寺镇相连, 全镇行政区域面积97平方千米。

地形地貌

瓦窝镇地处浅丘地带,地势西北高东南低,素有“八山半水分半田”之称。境内高于300米的山有笔架山、高丽城山、城儿山,都系长白山千山山脉,其中最高的山是高丽城山主峰,海拔381米。

水文

瓦窝镇境内最大河流为大沙河,从东北至西南,途经赵口、卢屯村,全长共12千米,年均流量为92.5立方米/秒,主要支流有滕口河、刘炉河。

自然灾害

瓦窝镇的主要自然灾害有泥石流、暴雨、台风、冰雹等。最严重的一次泥石流发生在1981年7月27~28日,赵口村、张沟屯共211间房屋被破坏,山洪卷走大量牲畜。

瓦窝镇经济

综述

2011年,瓦窝镇财政总收入5100万元,比上年增长46.8%。其中地方财政收入4300万元,比上年增长42.8%。

2011年,瓦窝镇农民人均纯收入11100元。

截至2018年末,瓦窝镇有67个工业企业,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3个,有营业面积超过50平方米的超市或综合商店2个。

农业

2011年,瓦窝镇有耕地面积2.4万亩;林地面积7.2万亩。农业总产值3.3亿元,比上年增长7%。

瓦窝镇的粮食作物以玉米、大豆为主。2011年,生产粮食5802吨,其中玉米5578吨,大豆224吨。主要经济作物为蔬菜。蔬菜种植面积800亩。

瓦窝镇的畜牧业以饲养生猪、家禽为主。2011年,生猪饲养量1.3万头,出栏3.2万头;家禽饲养量734.8万羽。生产肉类3699吨,其中猪肉2542吨,牛肉1119吨;畜牧业总产值9900万元。

截至2011年末,瓦窝镇有森林面积4.3万亩,林木覆盖率59.6%。

2011年,瓦窝镇全镇有水果种植面积0.6万亩,产量13200吨,主要品种有苹果、梨、桃、李。

工业

2011年,瓦窝镇工业总产值达到47亿元,比上年增长18%;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38家,职工6200人,实现工业增加值17.7亿元。销售收入达到亿元以上的企业3家。

瓦窝镇地名其他补充介绍

  瓦窝镇位于辽宁省瓦房店市区东北部,距大连市区80公里,距沈大高速公路15公里,是瓦房店市区的城乡结合部。东临普兰店区的沙包镇、四平镇,西接瓦房店市的祝华工业区,南与元台镇相对,北与得利寺镇相连,辖区面积98.95平方公里。

  瓦窝镇地处丘陵地带,地势北高南低,平均海拔200米以上,境内多丘陵少平地,历史上有“八山半水分半田”之说。改革开放三十年来,瓦窝镇经济迅速发展,社会全面进步,人们生活不断改善,境内柏油路网络四通八达,连接各个村屯,总里程达35.7公里,由此方便了城乡交流,使这个地区的人们已不再是面朝黄土背朝天的传统农民,而是以工资性收入为主,坐着班车上班的工人和兴办猪场、养鸡场的老板或科技兴农的新式农民。

  瓦窝的名称来源:据说清朝初期有一个王姓人氏在今上瓦窝屯南坡烧制石灰,临时建窝棚为住房,顶盖覆瓦,习惯称瓦窝棚,隧用以为村、屯名(至今仍有上、中、下瓦窝屯),解放后沿用习惯称呼,取为公社、乡、镇名至今。

  解放前,瓦窝镇隶属复县管辖,县城驻地复州城。王家村公所,驻地王家站。

  1946年2月,新金县成立。1947年5月,瓦窝地区划归新金县四平区管辖,设11个行政村。

  1956年4月,村建制取消,成立瓦窝乡,归新金县莲山区管辖。1958年10月人民公社化后,撤销瓦窝乡,瓦窝地区又划归四平公社管辖。1961年9月,瓦窝地区从四平划出,成立瓦窝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驻地王家车站,下辖12个生产大队。

  1966年5月,文革开始,1968年3月将瓦窝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改称瓦窝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文革结束后,1980年2月,又将瓦窝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改回到瓦窝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仍辖12个生产大队。

  1983年9月,瓦窝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改称瓦窝乡人民政府,下辖的12个生产大队称呼统改为12个村民委员会。

  1984年4月,瓦窝乡人民政府改名为瓦窝镇人民政府。

  由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根据上级指示精神,1999年3月任屯村并到卢屯村;宋炉村并到赵口村。2001年5月后砬村并到陈店村;城山村并到瓦窝村;徐屯村并到王家村(2004年5月王家村才为王家社区)。截止2005年末,瓦窝镇辖一个社区,六个行政村,75个村民组,总户数7100户,总人口23135人,其中男11000人,女12135人,人口密度仍为每平方公里234人。

  2010年7月3日,瓦窝镇正式由辽宁省瓦房店市托管。

  2013年1月8日正式划归瓦房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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