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集镇
江苏省淮安市金湖县塔集镇行政区划
塔集是江苏省淮安市金湖县管辖的镇,车牌苏H,长途区号0517,人口约4.41万(截至2019年),面积166平方公里,行政区划共分24个行政村(社区)
塔集镇概况
- 地名:塔集镇
- 隶属:金湖县
- 行政级别:镇
- 区号:0517
- 车牌:苏H
- 邮编:223001
- 区府:建设路1号
- 区划代码:320831103000
- 身份证前6位:320831
- 面积:166平方公里
- 人口:4.41万人
- 人口密度:265人/平方公里
塔集镇,隶属于江苏省淮安市金湖县,地处金湖县东南,东、南两面濒临高邮湖西隔淮河入江水道与金南相望,西隔淮河入江水道、与金南镇相望,北与银集镇毗邻。镇人民政府驻地距金湖县人民政府20千米。 区域总面积165.77平方千米。 2019年末,塔集镇辖区户籍人口44069人。
明代,属高邮县昌平乡。1983年,政社分设,置塔集乡。1987年,撤乡,改置塔集镇。 2018年7月,撤销闵桥镇、塔集镇,设立新的塔集镇。以原闵桥镇、塔集镇所辖区域为塔集镇行政区域。 截至2021年10月,塔集镇辖6个社区、18个行政村。 镇人民政府驻闵桥社区建设路1号。
截至2019年末,塔集镇有工业企业723个,其中规模以上有31个,有营业面积超过50平方以上的商店或超市37个。
塔集镇历史沿革
明代,属高邮县昌平乡。
清光绪年间(1875年~1908年),属广沛乡。
民国时期,属高邮县第八区平阿乡。
1949年,属高邮县闵塔区;同年5月,改属金沟区。
1950年9月,复属闵塔区。
1958年,划归属宝应县,同年设立塔集人民公社。
1960年,属划归金湖县,为塔集人民公社。
1971年,析北部设淮建人民公社。
1983年,政社分设,置塔集乡。
1987年,撤乡,改置塔集镇。
2000年,夹沟乡并入。
清代,属高邮县昌平乡。
民国时期,属高邮县第八区。
1949年,属高邮县闵塔区,同年5月,闵塔区撤销,辖区分属金沟、南湖二区。
1950年9月,金沟区改名为闵塔区。
1954年12月,南湖区并入闵塔区。
1958年,改属宝应县,同年设立闵桥人民公社。
1960年,划归金湖县,为闵桥人民公社。
1983年,政社分设,置闵桥乡。
1984年4月,析置横桥乡。
1988年7月,撤乡,改置闵桥镇。
2000年1月,横桥乡并入。
2018年7月,撤销闵桥镇、塔集镇,设立新的塔集镇。以原闵桥镇、塔集镇所辖区域为塔集镇行政区域。
塔集镇历史文化
地名由来
塔集镇因境内原有古塔而得名。
塔集镇地理环境
塔集镇地处金湖县东南,东、南两面濒临高邮湖西隔淮河入江水道与金南相望,西隔淮河入江水道、与金南镇相望,北与银集镇毗邻。镇人民政府驻地距金湖县人民政府20千米。 区域总面积165.77平方千米。
2011年,原塔集镇有农业耕地面积4.3万亩,人均1.7亩。
塔集镇经济
2011年,原塔集镇实现全镇生产总值4.93亿元,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83亿元,第二产业增加值1.52亿元,第三产业增加值1.58亿元,第产业增加值比例为37:30.8:32.1。2011年,原塔集镇财政收入7954万元。从主要税种看,完成营业税371万元,增值税1476万元,企业所得税97万元,个人所得税35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9076元。
截至2019年末,塔集镇有工业企业723个,其中规模以上有31个,有营业面积超过50平方以上的商店或超市37个。
2011年,实现农业总产值3.1亿元。粮食作物以水稻、小麦为主。生产粮食3.3万吨,人均1338千克。主要经济作物有油菜、玉米等。畜牧业以饲养长毛兔、猪、三禽为主。长毛兔饲养量9.2万只,生猪饲养量2.1万头,家禽饲养量33.2万羽。畜牧业总产值3261万元,占农业总产值的10.5%。渔业以湖区淡水鱼养殖为主,水产品总产量4863吨;渔业总产值1亿元,占农业总产值的32.3%。2011年,原塔集镇有大型农业机械773台。
2011年,原塔集镇工业总产值20.4亿元。年末共有工业企业136个,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9家,职工0.2万人。有工业园集中区1个,入驻企业22家。
2011年末,原塔集镇有商业网点2264个,从业人员3786人;社会商品销售总额达3.7亿元,城乡集市贸易成交额1.3亿元。
2011年末,原塔集镇各类存款余额3.5亿元;各项贷款余额1.2亿元。
2011年,原塔集镇邮政业务收入227.9万元;全年电信业务收入460.8万元。
塔集镇地名其他补充介绍
金湖县辖镇。1949年设塔集乡,1958年改公社,1986年建镇。位于县境东南部,距县城15公里。面积25.5平方公里,人口1.4万。金闵公路过境。辖时坝、高桥、联合、中桥、东方红、塔镇、跃进、陆河、河村、新华10个村委会。农业以种养业为主,被誉为“鱼米之乡”。.
2021年10月,塔集镇上榜2021年全国千强镇名单,排名第741位。
2021年1月,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命名塔集镇为第三批江苏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镇村。
2018年3月,江苏省环保厅公布塔集镇为首批江苏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镇村。
2012年12月,环境保护部授予塔集镇2010—2011年度国家级生态乡镇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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