峰口镇
湖北省荆州市洪湖市峰口镇行政区划
峰口是湖北省荆州市洪湖市管辖的镇,车牌鄂D,长途区号0716,人口约8.79万(截至2019年),面积136平方公里,行政区划共分42个行政村(社区)
峰口镇概况
- 地名:峰口镇
- 隶属:洪湖市
- 行政级别:镇
- 区号:0716
- 车牌:鄂D
- 邮编:434000
- 区划代码:421083105
- 身份证前6位:421083
- 面积:136平方公里
- 人口:8.79万人
- 人口密度:646人/平方公里
峰口镇,隶属于湖北省荆州市洪湖市,地处洪湖市西北部,东与万全镇交界,南濒内荆河,西与曹市镇毗邻,北与仙桃市张沟镇隔东荆河相望。 辖区总面积136.01平方千米。 截至2019年末,峰口镇户籍人口87874人。
西周时期,属州国。2001年2月,白庙镇并入峰口镇。 截至2021年10月,峰口镇下辖4个社区、22个行政村, 镇人民政府驻峰口镇建峰路58号。
截至2019年末,峰口镇有工业企业77个,其中规模以上5个,营业面积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72个。
峰口镇辖区地名信息
峰口镇历史沿革
西周时期,属州国。
汉代时期,属州陵县、江夏县。
唐代时期,属沔阳县。
宋代时期,属玉沙县。
清代时期,属沔阳州。
民国时期,属沔阳县四区。
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5月,属沔阳县十区。
1951年6月,划为洪湖县五区,同设峰口镇。
1958年9月,成立峰口公社。
1961年5月,恢复峰口区、镇。
1975年3月,并为峰口公社。
1987年10月,分设峰口镇、白庙乡。
1988年,改镇。
2001年2月,白庙镇并入峰口镇。
峰口镇历史文化
名称来历
峰口镇因防涝在此打坝封口得名封口,后雅化为峰口。
峰口镇地理环境
位置境域
峰口镇地处洪湖市西北部,东与万全镇交界,南濒内荆河,西与曹市镇毗邻,北与仙桃市张沟镇隔东荆河相望。 辖区总面积136.01平方千米。
峰口镇经济
2011年,峰口镇财政总收入3707万元,比上年增长1.6%。其中地方财政收入277.2万元,比上年增长5%。从各主要税种看,完成营业税189.5万元,增值税518.2万元,企业所得税83.2万元。人均财政收入406元,比上年增长5%。农民年人均纯收入6690元。
截至2019年末,峰口镇有工业企业77个,其中规模以上5个,营业面积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72个。
2011年,峰口镇农业总产值44219万元。粮食作物以水稻和小麦为主。2011年,峰口镇生产粮食65625吨,人均718千克。主要经济作物有棉花、油菜和蔬菜。2011年,峰口镇种植棉花6083亩,产量611吨;芝麻278亩,产量35吨;油菜籽38503亩,产量7236吨;蔬菜6081亩(含复种),产量15243吨。畜牧业以饲养生猪、牛、家禽为主。生猪饲养量58280头,年末存栏28380头;牛饲养量1598头,年末存栏1532头;家禽年饲养量65.1万羽,年末存笼45.1万羽。水产品总产量11400吨。
2011年,峰口镇有工业企业25个,职工1729人,工业总产值5.2亿元,比上年增长11.1%。
2011年末,峰口镇有商业网点3800个,职工9500人。2011年,社会商品销售总额达1.5亿元,比上年增长20%;城乡集贸市场5个,年成交额1.4亿元。
2011年末,峰口镇境内金融机构各类存款余额1.3亿元,各项贷款余额8750万元。
峰口镇地名其他补充介绍
洪湖市辖镇。1949年属沔阳县第十区,1951年划入洪湖县,1958年改峰口公社,1984年建峰口区,1987年以原峰口区的土京乡、大公乡和峰口镇合建峰口镇。位于市境西北部,距市府32.8公里。面积66平方公里,人口5.4万。为洪湖市西北部交通枢纽,仙(桃)洪(湖)公路过境,有柏油路通各村。辖土京、观厅、万宝、塘咀、三桥、坨建、群垥、双剅、蔡家埫、红花、双丰、定洲、群星、麻壕、童岭、京城、大公、大桥、新台、周湾、凤凰、陈赵、全胜、土港、田台、农科26个村委会和沿河街、解放街、工农街3个居委会。乡镇企业以纺织、制鞋、酿酒、医药为主,产品尤以工艺绣花鞋闻名。农业以水稻、棉花、小麦为主。.
2014年7月21日,峰口镇被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等七部委确定为全国重点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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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全国重点镇,峰口排第72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