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峰街道
河南省平顶山市鲁山县露峰街道行政区划
露峰是河南省平顶山市鲁山县管辖的街道,车牌豫D,长途区号0375,人口约3.80万(截至2011年),面积9平方公里,行政区划共分7个社区(行政村)
露峰街道概况
- 地名:露峰街道
- 隶属:鲁山县
- 行政级别:街道
- 区号:0375
- 车牌:豫D
- 邮编:467000
- 区划代码:410423001
- 身份证前6位:410423
- 面积:9平方公里
- 人口:3.80万人
- 人口密度:4470人/平方公里
露峰街道,隶属于河南省平顶山市鲁山县,地处鲁山县东部,东隔大浪河与辛集乡相邻,南至老城大街与汇源街道相接,西至墨公路与琴台街道相连,北与张店乡和梁洼乡毗邻,总面积8.5平方千米。
夏孔甲时,露峰街道境域属刘累邑;2007年1月,析鲁阳镇、张店乡、董周乡部分地域,设立露峰街道。截至2011年末,露峰街道总人口有38000人。 截至2020年6月,露峰街道下辖7个社区, 街道办事处驻人民路东段南5号院。
2011年,露峰街道财政总收入861万元,比2010年增长13%;工业总产值为14.1亿元,比2010年增长20%;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为63726万元,比2010年增长26%。
露峰街道历史文化
地名由来
露峰街道因紧靠城东露峰山而得名。
露峰街道建置沿革
夏孔甲时,属刘累邑。春秋战国时期,先属郑,后属楚。秦时,属南阳郡。西汉时,属鲁阳县。三国时,属魏国。
北魏太和十一年(487年),属山北县。北魏永安年间(528—530年),复属鲁阳县。
隋大业十三年(617年),属鲁县。
唐贞观元年(627年),属鲁山县。
北宋时,属京西北路汝州。
金,属南京路汝州。元,属南阳府汝州。
民国二年(1913年),属豫西道。民国三年(1914年),属河洛道。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至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10月,属河南省第五行政督察区。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11月,属豫陕鄂边区第五行政区。
1988年,分属鲁阳镇、张店乡、董周乡。
2007年1月,析鲁阳镇、张店乡、董周乡部分地域,设立露峰街道。
露峰街道地理环境
位置境域
露峰街道地处鲁山县东部,东隔大浪河与辛集乡相邻,南至老城大街与汇源街道相接,西至墨公路与琴台街道相连,北与张店乡和梁洼乡毗邻,总面积8.5平方千米。
露峰街道经济
2010年,露峰街道全街道引进县外资金达3亿元,实缴税金835万元,新上500万元以上项目6个、1000万元以上项目8个;农民年人均纯收入和2009年相比净增12%。
2011年,露峰街道财政总收入861万元,比2010年增长13%。
2011年,露峰街道工业总产值为14.1亿元,比2010年增长20%,实现工业增加值4亿元。
截至2011年末,露峰街道有商业网点582个,职工2610人。2011年,露峰街道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为63726万元,比2010年增长26%。
露峰街道地名其他补充介绍
露峰街道东起大浪河,西至墨公路,北起北干渠,南至老城大街。辖区共7个居委会,35个属地单位,辖区内有规模以上企业9家,是全县最大的工业园区所在地。郑石高速、焦枝铁路、省道s231线贯境而过,郑石高速在县城的唯一出口在我辖区,区位优势较为明显,人流物流较为频繁。辖区总人口3.8万人,其中农业人口1.7万人,非农业人口2.1万人,总面积8.5平方公里。
地区信息最后更新时间@2021-11-01,如果您发现“露峰街道”信息有误或有更新,请点我纠正/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