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原镇
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宝清县青原镇行政区划
青原是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宝清县管辖的镇,车牌黑J,长途区号0469,人口约2.73万(截至2019年),面积295平方公里,行政区划共分16个行政村(社区)
青原镇概况
- 地名:青原镇
- 隶属:宝清县
- 行政级别:镇
- 区号:0469
- 车牌:黑J
- 邮编:155100
- 区划代码:230523102
- 身份证前6位:230523
- 面积:295平方公里
- 人口:2.73万人
- 人口密度:92人/平方公里
青原镇,隶属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宝清县,地处宝清县北部,三江平原腹地,东与尖山子乡相连,南与宝清镇接壤,西与七星泡镇相邻,北与农垦五九七农场毗邻。镇人民政府驻地距县人民政府20千米。 总面积295.22平方千米。截至2019年末,青原镇户籍人口27344人。
民国五年(1916年)4月,属第四区。1985年3月,乡改镇。 截至2020年6月,青原镇辖1个社区、14个行政村,另辖1个村级单位, 镇人民政府驻兴达街6号。
2011年,青原镇财政总收入2674万元,比上年增长8.2%。 截至2019年末,青原镇有工业企业3个,有营业面积超过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55个。
青原镇历史沿革
民国五年(1916年)4月,属第四区。
东北沦陷后,改第四保年,改第四区。
民国三十七年(1948年),改名青山区。
1950年,改名四区。
1956年7月,改为青山乡。
1958年8月,乡改公社。
1981年,改名青原公社。
1984年5月,公社改乡。
1985年3月,乡改镇。
青原镇历史文化
地名由来
青原镇原名青山堡,以附近小青山得名。后因与某地重名,将“青山”改为“青原”,取意“小青山”与“平原”相结合。
青原镇位置境域
青原镇地处宝清县北部,三江平原腹地,东与尖山子乡相连,南与宝清镇接壤,西与七星泡镇相邻,北与农垦五九七农场毗邻。镇人民政府驻地距县人民政府20千米。 总面积295.22平方千米。
青原镇地处三江平原,地势平坦开阔,自西南向东北倾斜,南部地势较高;东北部为低湿滩地。
青原镇属寒温带季风气候。春季风大,降雨少,易春旱;夏季气温湿热、湿润、降雨比较集中;秋季降温较平缓;冬季气候寒冷、干燥。
青原镇镇域河流有2条,其中西地河长25千米,挠力河长40千米,境内长15千米。流域面积7.5平方千米。
青原镇地处平原地带,区域性地区气候变化平缓,干旱3~5年遭遇一次。每年都遭受不同程度冰雹灾害。洪涝时有发生。
青原镇境内矿产资源主要是褐煤,储藏量上千万吨。
2011年,青原镇有耕地面积29.2万亩。
青原镇经济
2011年,青原镇财政总收入2674万元,比上年增长8.2%。
截至2019年末,青原镇有工业企业3个,有营业面积超过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55个。
2011年,青原镇农业总产值3.5亿元。
青原镇粮食作物以玉米,大豆,水稻为主。2011年,生产粮食15.1万吨。经济作物主要有烤烟,瓜类等。2011年,烤烟产量1296吨。
2011年,青原镇工业总产值15.4亿元,比上年增长18.7%。
2011年末,青原镇各类存款余额1.3亿元。
青原镇地名其他补充介绍
青原镇位于宝清县东北部,挠力河左岸,地理座标为东经 162°22’—132°29’,北纬46°22’—46°44’,全镇共有21个自然村和一个镇正农牧场,幅员290平方公里。地形自西南向东北倾斜,南部地势较高,高程一般在海拔78米—67米,地面坡降为1/2000—1/4000;东北部为低温滩地,高程一般在海拔67米—60米,地面坡降为1/4000—1/8000。全镇农业人口24000人,耕地面积23万亩,气候条件适宜,土质肥沃,土地连片,地势平坦,水资源丰富,适合种植粮经作物和发展畜牧业。
青原镇始终把调整产业结构做为工作重点,经过几届班子的努力,粮经比例已调整6:4。现在,烤烟、甜菜为主的经济作物已成为农民致富的支住产业,现有烤烟专业村3个,烟农488户,每年仅烤烟为农民增收近300万元;甜菜种植面积年年在万亩以上。
青原镇长期坚持“以稻治涝战略”,几年来,共打井1,380眼,新增水田面积1.7万亩。为了使农民增收,党委、政府以市场为导向,向质量要效益,打优质品牌,2000年,青原镇建立1万亩水稻绿色食品基地,落实订单红小豆7000亩,绿色水稻和红小豆将为农民增收300万元。结合青原资源优势,青原镇大力发展畜牧业生产,2000年,全镇落实白鹅养殖5万元,白鹅养殖将为农民创收近50万元。
2014年7月21日,青原镇被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等七部委确定为全国重点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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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全国重点镇,青原排第47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