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鸣湖镇
黑龙江省大庆市林甸县鹤鸣湖镇行政区划
鹤鸣湖是黑龙江省大庆市林甸县管辖的镇,车牌黑E,长途区号0459,人口约3.05万,面积459平方公里,行政区划共分13个行政村(社区)
鹤鸣湖镇概况
- 地名:鹤鸣湖镇
- 隶属:林甸县
- 行政级别:镇
- 区号:0459
- 车牌:黑E
- 邮编:163000
- 区划代码:230623104
- 身份证前6位:230623
- 面积:459平方公里
- 人口:3.05万人
- 人口密度:66人/平方公里
鹤鸣湖镇,隶属于黑龙江省大庆市林甸县,地处林甸县西北部,东与林甸镇毗邻,南与红旗镇相连,西与齐齐哈尔市接壤,北与四合乡相邻,2018年,区域面积458.89平方千米,户籍人口30547人。
民国三年(1914年11月),属林甸设治局北乡。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属三合区,后属第五区。1959年2月,改名三合公社,后更名东升公社。1983年,改为三合乡。2014年,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决定:三合乡撤乡设镇,并更名为鹤鸣湖镇。 截至2019年10月,鹤鸣湖镇下辖12个行政村和1个渔场生活区。
2018年,鹤鸣湖镇有工业企业17个,有营业面积超过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79个。
鹤鸣湖镇历史沿革
民国三年(1914年11月),属林甸设治局北乡。
民国六年(1917年7月),属林甸县第四区。
民国二十年(1931年),设长发保,后属福发村。
民国二十八年(1939年1月),设三合村。
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3月),设三合区。
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属三合区,后属第五区。
1956年3月,设三合乡。
1958年9月,与双发等乡合并为鱼米之乡公社。
1959年2月,改名三合公社,后更名东升公社。
1983年,改为三合乡。
2014年,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决定:三合乡撤乡设镇,并更名为鹤鸣湖镇。
鹤鸣湖镇地理环境
鹤鸣湖镇,地处林甸县西北部,东与林甸镇毗邻,南与红旗镇相连,西与齐齐哈尔市接壤,北与四合乡相邻,区域面积458.89平方千米。
鹤鸣湖镇地处松嫩平原地区,地势开阔平坦。
鹤鸣湖镇属温带季风气候,有明显的大陆性气候特征,四季分明;春季少雨,多西南风,气候干燥;夏季炎热多雨,但少见冰雹;秋季天高气爽,日照充足;冬季干冷多雪,多西北风。
鹤鸣湖镇境内有双阳河、乌欲尔河流经。
鹤鸣湖镇境内有地热资源;野生动物有丹顶鹤、野鸡、山兔等;药用植物有防风、车前子、蒲公英、桔梗、艾叶等10多种。
鹤鸣湖镇主要自然灾害有干旱、大风、早霜、虫害;旱灾、风灾经常发生,有十年九旱的特点;虫灾时有发生,几年一次。
鹤鸣湖镇经济
2011年,鹤鸣湖镇农业总产值10.8亿元,农业耕地面积28.3万亩,人均8.4亩;2011年,农民人均纯收入1.3万元。
2011年,鹤鸣湖镇工业总产值1800万元;财政总收入790万元;年末有储蓄所2个,各类存款余额200万元,各项贷款余额56万元。
2018年,鹤鸣湖镇有工业企业17个,有营业面积超过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79个。
鹤鸣湖镇地名其他补充介绍
鹤鸣湖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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