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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田瑶族乡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灵川县兰田瑶族乡行政区划

数据看兰田瑶族

兰田瑶族是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灵川县管辖的乡,车牌桂C,长途区号0773,人口约6,189(截至2017年),面积117平方公里,行政区划共分4个行政村(社区)

兰田瑶族乡概况

地名:兰田瑶族乡
隶属:灵川县
行政级别:
区号:0773
车牌:桂C
邮编:541000
区划代码:450323204
身份证前6位:450323
面积:117平方公里
人口:6,189人
人口密度:53人/平方公里

兰田瑶族乡,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灵川县下辖乡,位于灵川县西北部,位东连接九屋镇,西与临桂新区宛田瑶族乡接壤,南临公平乡,北与龙胜各族自治县和平乡交界,距县城49千米,距桂林市中心65千米, 总面积116.7平方千米。 明朝时期,灵川县全县划分为4乡,辖区属甘泉乡。1986年1月,兰田瑶族乡成立。 截至2017年末,兰田瑶族乡有1506户,总人口6189人,其中农业人口5907人,非农业人口303人,汉族人口2372人,少数民族人口3938人(含瑶、壮、回等民族), 截至2019年末,下辖3个行政村, 乡政府驻兰田街上。

2017年,兰田瑶族乡完成工业总产值1.81亿元,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32亿元,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1.81亿元,财政收入完成327万元; 2018年,有工业企业11个,规模以上1个。

兰田瑶族乡辖区地名信息

兰田瑶族乡历史文化

民族历史

瑶族:兰田境内瑶族有盘瑶、红瑶两支,主要居住在兰田南坳、两合。赵姓盘瑶,明末清初从广东韶州府乐昌县海洋坪转昭平、临桂、兴安等处迁来灵川住兰田堡,康熙四十七年(1708年)进入兰田乡南坳深潭王。俗称海洋坪盘瑶。盘、邓两姓,据其族谱记载,祖籍同为广东韶州府乐昌县,于明景泰年间迁至兴安犀牛望月地居住,尔后又迁灵川、临桂等地。红瑶人口不足100人,明末从龙胜潘内附近的孟子寨迁来兰田两合三仙洞,后迁至上板垒界定居。据传盘瑶先祖为盘瓠(hù),乃东周周平之神犬。因平高丽国国王耶律镜谟造反有功,被周平王招为驸马,册封领地江东会稽山(南京),生六男六女,周平王钦赐盘、赵、沈、冯、李、邓、包、周、郑、胡、雷、彭十二姓。并下发《过山黄榜》允许十二姓盘瑶见官不下跪,过渡不开钱,耕山不纳税。解放前瑶族人民的地位十分低下,元朝至元元年(1335年)兰田、米落一带瑶民被广西宣慰史兼元帅章伯颜率兵镇压“斩首三千级”。清康熙五十六年(1717年)灵川知县楼俨利用“堡丁、僮丁、瑶丁”为前锋镇压廖三义军。清代官府强行“风俗改良”,强命瑶民改装易服,凡有穿瑶族服装者一律捉拿关押,强迫剃头,强行同化。民国二十三年(1934年)暴发桂北瑶民起义。现兰田南坳的下黄皮江,为起义的中心点之一。邓广明被封为大元帅在黄皮江设坛拜神招兵。起义失败后,官府在龙胜、兴安、全州等地将义军杀害,并强命瑶民“改土归流”,规定村、甲长不得由瑶人担任。国民政府借瑶民“放蛊”为名,联合灵川、龙胜、义宁、兴安四县联团镇压。并刻“告示碑”于兰田二十四田村(尚存)。解放前,被遭活埋的瑶胞多人,直到1956年以前冷水涔、东良、深潭还有借禁“放蛊”活埋人的事件发生。后人民政府将操纵、组织者逮捕法办,方得以制止。

盘瑶是瑶族的一个支系,兰田当地人也称“盘头平红瑶”,因其用数尺花纹带盘结成美丽的头妆而得名。兰田“盘瑶”主要居住在南坳、两合,人口约两千人。婚嫁以入赘为主,一般不与外族通婚。兰田盘瑶结婚要举行盛重仪式,一般要连续三天三夜。女可嫁男家,男也可上女家,女婿与儿子一样看待。如举行婚礼仪式时,办喜酒是娶家举办,嫁方可不用操办。嫁方的父母、亲兄弟、姐妹、叔伯均可到娶家一起喝喜酒,两方亲家同饮“连心酒”也叫“连台酒”,表示两家团结友爱,另外祝贺夫妇和谐、白头到老。还有一条,洞房花烛头一晚,新房新床留给“送嫁”的父母住宿,以示孝敬老人。新郎、新娘要伴客人唱歌或聊天到天明。在这婚俗中,瑶族婚礼唢呐是全过程的指挥信号,这唢呐曲共有13条,如“迎宾”、“送客”、“入户”、“入门”、“坐席”、“上菜”……等过程均由唢呐曲为号。这是民间音乐的瑰宝。可是至今还没有用“简谱”或“五线谱”注释成曲谱。

红瑶是瑶族的一个支系,红瑶因其妇女穿自己纺织的红衣衫,故称红瑶。每年农历三月十五是红瑶同胞的红衣节,红瑶男女老少身着节日盛装,肩担自己生产的土特产品,成群结队来到街道集中点举行节日盛会,交换一年所需的生活用品和农业生产资料用品,未婚青年则在这一天借机唱山歌、吹木叶,以优雅的情歌来相约幽会意中人。红瑶同胞能歌善舞,民间文艺有对山歌、跳长鼓舞、比长发、评寨花等,民间体育活动有顶竹杠、拉山拔河、打旗公等。现在,兰田红瑶同胞人口比较少,而且居住分散,在红瑶中举行红衣节氛围难以营造,所以该节现在兰田瑶族乡基本不再举办。

壮族:据兰田街《韦陈侯黄始祖历史》载:“韦姓始祖韦万教、韦公祐原籍广西庆远府南丹州思恩县金兰乡”。明洪武年间(1368年—1398年)奉命参加镇守容县,成化四年(1468年)调守灵川县蓝田马鞍隘镇压红苗反抗斗争,后定居于公平、蓝田、九屋一带。康熙五十六年(1717年)被官府强令镇压廖三(壮族)为首的义军,而后籍居至今。风俗与当地汉人差别不大。男女挽髻,缘乡青衣,住木茅屋,种粟、芋、豆、薯或养蜜、刳瓢为生,性情骁勇,勤劳、刚毅。民国初年,妇女衣着仍绣有花边,男子多扎三角脚绑。以耕种田地为主,生产稻谷、豆麦杂粮,兼做竹、木、柴生意。有本民族语言,与广西各地壮语大同小异。另通晓桂林话和当地土话(桂北平话)。

民族服饰

瑶族妇女善于刺绣,喜在袖口、裤沿、衣襟的颈部至胸前绣花或印染图案。头帕、绣衣、绑腿、绣裙、腰带和银饰是瑶族妇女服饰的六大看点。男子则喜欢青布包头,穿无领对襟长袖衣,下着大裤脚长裤。由于瑶汉民族的融合,当前穿着瑶族服饰的人很罕见,只有在两合村委的上黄皮江、南坳村委的冷水涔、东良、深潭等少数村寨上了年纪的老人才保存有。

民族风俗

瑶族人民热情好客,凡是进入瑶家的客人,都会受到尊重和热情款待。到瑶家做客,还要懂得当地的禁忌,否则会引起主人的反感。这些禁忌主要是:忌用脚踏火炉撑架;忌在火炉里烧有字的纸张;进入瑶家忌穿白鞋和戴白帽,因为象征丧事;忌坐门槛。崇拜盘王的瑶族普遍禁食狗肉,因为传说瑶族的先祖盘瓠是一条五色龙犬。婚俗方面,对歌是长期流行在瑶族社会中的一种自由婚姻形式,因而在长期发展过程中便逐渐形成了一些共同遵守的规则。

瑶族的山歌来源于生产生活,形式简明,内容丰富多彩,随口即唱,在节庆或红喜事,兰田瑶族男女都会唱起欢快的山歌;目前,兰田有8支吹打乐队,每逢红白喜事都要请上乐队吹奏一番;瑶族的长鼓舞、铜鼓舞、草龙舞喜庆热烈,与狩猎、农事和祭祀等有着密切关系,自从上世纪60年代初,兰田瑶民跳过长鼓舞、舞过龙,至今已近半个世纪没有跳过长鼓舞、舞过龙。

兰田瑶族乡境内自明代以来陆续迁入瑶族、壮族、汉族等民族,各少数民族人民在日常生活和劳动过程中保存许多古朴、独特的民间文化,除了与汉族一样过春节、中秋节、重阳节、清明节等节日外,还有许多奇特的节日。

正月二十日,瑶族禁忌大声喧哗、砍树或者发出大响声的劳作等,以免招来风吹倒房屋和损坏庄稼;农历四月八,备鱼肉、蒸黑、红、黄色糯米饭,俗称“牛节”;农历五月十四(十五),上板垒界村平地瑶视之仅次于春节的传统节日,十四日,嫁后女儿或上门子均挑鸭或鸡回家,还请“老庚”(同年),十五日村寨杀猪祭“盘古庙”;农历六月六尝新节,由户主携糯饭、粽子、鸡、鱼、肉等至田边祭五谷神,插草标,瑶族称“供田节、虫王节”,壮族取禾胎、玉米蒸粑敬祖先后全家分尝;还保留着唱贺郎歌的习俗。

禁风节:每年农历正月二十日是兰田乡瑶族的传统节日,传说远古时,风神发怒,村寨受灾。有神仙指点众人,正月二十日禁声禁风,祭祀风神,果然灵验,这一天便成了禁风节。节前傍晚,家家户户都要跑到自己的田边、地头、园里和屋前宅后、村子旁边的石头或高坡,用石头压上一个用稻草扎成的草标,这草标打结也很讲究,要成三角梯形,每个角点,都要有一个标节。各处打草标压好后,才能回家吃晚饭,这叫做压风。治风这天,禁止一切声音,烧火不能用任何东西煽火,灶塘起火不能用吹火筒。不能在屋外晾晒衣服,也不能挑柴草。他们认为这样就不会惊起任何的风声和动静,祈求这一年的风调雨顺,五谷丰登。

六月六:六月六尝新节,又称“晒衣节、供田节、虫王节”。“六月六,看谷秀”。农历六月已异常炎热,庄稼长势正旺,已是含胎抽穗之时,农家要观察长势,以卜丰欠。是日,家家户户包粽子,杀鸡杀鸭,富有的杀猪宰羊,进行集会,宰牲、设供、焚香、敬纸,在农田、庭院里焚香祭祀,祈求上天保护,五谷丰登。

兰田瑶族乡建置沿革

明朝时期,灵川县全县划分为4乡,辖区属甘泉乡。

清朝年间,废乡设都,全县划分为7个都,辖区属六都;清宣统二年(1910年)废都设区,全县划分为7个区,辖区属六区,治所九屋圩。

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全县调整为东北区、西北区、南区3个行政区,辖区属西北区,治所始设枣木圩,后迁至潭下圩,在九屋圩设立办事处;民国二十五年(1936年),撤区设乡,辖区称西江乡,乡公所驻蓝田堡;民国三十一年(1942年)7月,西江乡与祠堂乡合并,称两江乡,乡公所驻透田保。

1949年11月22日,灵川县解放,同年12月,灵川县废乡设区,全县划分为8个区,辖区属九屋区,区机关驻九屋圩。

1951年8月,改称第五区。

1954年6月,灵川县撤销并入临桂县,辖区称临桂县九屋区,排列第十四区。

1957年12月,撤区设乡,在辖区成立兰田乡,机关驻兰田堡。

1958年9月,成立人民公社时,兰田乡撤销,并入九屋人民公社。

1959年3月,从九屋人民公社析出,成立兰田人民公社,机关驻兰田堡。

1962年3月27日,国务院批复并公布重新恢复灵川县建制,辖区属灵川县;是年8月,撤销公社恢复区建制,辖区改称兰田区。

1963年4月,兰田区撤销,并人九屋区。

1966年5月,撤区,恢复人民公社体制,与此同时,九屋人民公社的兰田、南坳、两合、青狮潭、三合5个生产大队析出,组建青狮潭人民公社,辖区属青狮潭人民公社。

1984年10月,废止人民公社体制,改称乡,辖区属青狮潭乡。

1986年1月,兰田、两合、南坳3个行政村从青狮潭乡析出,成立兰田瑶族乡,辖区称兰田瑶族乡,乡人民政府驻兰田圩。

兰田瑶族乡地理环境

位置境域

兰田瑶族乡位于灵川县西北部,介于北纬25°33”28"—25°41”42”、东经110°05”13"—110°13”46"之间,位东连接九屋镇,西与临桂新区宛田瑶族乡接壤,南临公平乡,北与龙胜各族自治县和平乡交界,距县城49千米,距桂林市中心65千米, 总面积116.7平方千米。

地形地貌

兰田瑶族乡以山陵为主,境内山高岭叠,96%的面积为山地,东北部城墙界主峰锅底塘顶海拔1722米,为全县最高山峰。

气候

兰田瑶族乡年均日照时间1430小时,冬暖夏凉,昼夜温差大,年均气温18°C,年均降水量2450毫米,为青狮潭暴雨中心区,是灵川县降雨量最多的山区,且连续降雨时间长。

自然资源

兰田瑶族乡矿藏有赤铁矿、金矿和方铅矿;森林覆盖率93.6%;其中耕地面积6957亩。

兰田瑶族乡经济

2017年,兰田瑶族乡完成工业总产值1.81亿元,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32亿元,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1.81亿元,财政收入完成327万元。

2018年,兰田瑶族乡有工业企业11个,规模以上1个。

兰田瑶族乡风景名胜

兰田瑶族乡风景名胜主要有板垒界梯田、西洲壮寨渔猎风光、仙女沟瀑布、龙潭瀑布、西江山庄、江洲坪万亩草场等。

兰田瑶族乡地名其他补充介绍

  兰田瑶族乡位于青狮潭湖北面,邻“两县”(龙胜、临桂)“三乡”(九屋、公平、青狮潭),始建于1 986年元月,是灵川县两个瑶族乡之一,总面积106平方公里。全乡辖3个村委会,22个村民小组,75个自然村,现有人口6200多人。

  全乡有森林面积25.5万亩,其中竹林面积10.3万亩;有耕地4250亩,其中水田3862亩,人均有水田0.62亩,境内水资源丰富,全乡水电蕴藏量为9600千瓦,可开发5600千瓦,目前已开发1200千瓦,建小水电站1座。

  竹木是主要经济支柱。全乡年产毛竹100万根左右。1998年以前年产木材3000立方米。毛竹加工后的成品(如:筷子、水果串、铁包串等)远销东南亚等地。主要特产有香茹、木耳、竹笋、灵香草等,近年来新种“三木”药材5.5万多株,柑桔1.8万多株,白果2.42万株,丛生竹1.23万株,初步形成了“以竹木为龙头兼多种经营”的格局。1998年荣获国家民委和自治区人民政府授予的“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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