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州镇
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同心县韦州镇行政区划
韦州是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同心县管辖的镇,车牌宁C,长途区号0953,人口约2.58万(截至2020年),面积521平方公里,行政区划共分11个行政村(社区)
韦州镇概况
- 地名:韦州镇
- 隶属:同心县
- 行政级别:镇
- 区号:0953
- 车牌:宁C
- 邮编:750000
- 区划代码:640324102
- 身份证前6位:640324
- 面积:521平方公里
- 人口:2.58万人
- 人口密度:49人/平方公里
韦州镇,隶属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同心县,地处同心县东北部,东与盐池县接壤,南与下马关镇相连,西靠罗山自然保护区,北与红寺堡区毗邻, 行政区域面积521.21平方千米。 截至2020年末,韦州镇户籍人口为25763人。
汉代,属北地郡地。1984年1月,改韦州乡。1986年3月,改韦州镇。 截至2021年10月,韦州镇辖11个行政村, 镇人民政府驻韦一村。
2020年,韦州镇有营业面积超过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8个。
韦州镇历史沿革
汉代,属北地郡地。
唐代,属灵武郡,时称安乐州和长乐州。
北宋咸平年间(998—1003年),为西夏地,西夏改为韦州。
明弘治十年(1497年),设置韦州守御千户所,隶宁夏卫。
清代,称韦州堡。
清同治十三年(1874年)前,属灵州管辖。
民国三年(1914年),平远县改名镇戎县。
民国十七年(1928年)3月,镇戎县改名豫旺县。
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豫旺县改名同心县,韦州随之归同心县管辖。
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宁夏省政府划下马关、韦州归盐池县管辖。
民国三十二年(1943年),韦州重归同心县管辖。
1949年10月,设四区。
1956年,改韦州区。
1958年10月,改星火公社。
1961年9月,改韦州公社。
1984年1月,改韦州乡。
1986年3月,改韦州镇。
韦州镇历史文化
地名由来
韦州镇因韦州古镇而得名。
韦州镇地理环境
韦州镇地处同心县东北部,东与盐池县接壤,南与下马关镇相连,西靠罗山自然保护区,北与红寺堡区毗邻, 行政区域面积521.21平方千米。
韦州镇地处鄂尔多斯高原西部与黄土高原北部的衔接地带,地势南高北低。地形为黄土丘陵带。
韦州镇属中温带干旱大陆性气候。其特点是夏秋短,冬春长,风大沙多,气候干燥,冬季寒冷少雪。
韦州镇境内主要河流甜水河属于苦水河的支流,发源于小罗山南麓,由南向北纵贯本区,流经韦州、巴庄子,于甘沟子注入苦水河。
韦州镇主要自然灾害有冰雹、干旱、大风、低温、霜冻、雷击等。
韦州镇境内已探明矿藏资源有煤炭、白云岩、石灰岩。煤炭地质储量27亿吨。白云岩地质储量16亿吨。石灰岩地质储量22.8亿吨。
韦州镇经济
2011年,韦州镇农民人均纯收入4187元。
2020年,韦州镇有营业面积超过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8个。
2011年,韦州镇实现农业总产值12746万元,农作物种植面积18.59万亩,生产粮食18796吨。
2011年,韦州镇有企业30家,从业人员200人,工业总产值992万元。
韦州镇地名其他补充介绍
同心县辖镇。1949年设四区,1956年改韦州区,1958年改星火公社,1961年更名韦州公社,1984年建韦州镇。位于县境东部,距县府93公里。面积1007平方公里,人口2.2万。煤炭资源丰富。有丰富的大理石、石灰岩资源。是中外驰名的滩羊二毛皮和甘草产地,被列为县皮毛加工商品基地。辖韦一、韦二、南门、河湾、马庄、石硖、阎家圈、东山、青龙山、塘坊、旧庄、甘沟、巴庄、周新、买河、王户台、谭庄子17个村委会。乡镇企业以商贸、运输、建材、加工和饮食服务业为主;农业主产小麦、糜子、油料;畜牧业以养牛、羊为主。西夏建康济寺塔(亦称康济蝉寺浮图),有13级,高42.76米,呈八角形,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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