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城镇
辽宁省本溪市本溪满族自治县清河城镇行政区划
清河城是辽宁省本溪市本溪满族自治县管辖的镇,车牌辽E,长途区号024,人口约1.25万(截至2018年),面积333平方公里,行政区划共分7个行政村(社区)
清河城镇概况
- 地名:清河城镇
- 隶属:本溪满族自治县
- 行政级别:镇
- 区号:024
- 车牌:辽E
- 邮编:117000
- 区划代码:210521106
- 身份证前6位:210521
- 面积:333平方公里
- 人口:1.25万人
- 人口密度:37人/平方公里
清河城镇,隶属辽宁省本溪市本溪满族自治县, 地处本溪满族自治县北部,东与抚顺市抚顺县马圈子乡、新宾满族自治县下夹河乡相连,南与小市镇相接,西与高官镇毗邻,北与抚顺市抚顺县救兵乡接壤。 辖区面积332.81平方千米。截至2018年末,清河城镇户籍人口12480人。
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清廷设立本溪县,清河城正式划归现在的本溪县。1947年1月,划归抚顺县。1948年11月11日,重新划归本溪满族自治县。 截至2020年6月,清河城镇辖1个社区、7个行政村, 镇人民政府驻清河城村。
2018年,清河城镇有工业企业3个,有营业面积超过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25个。
清河城镇历史沿革
夏、商,属青州、营州。
周,属幽州。
战国后期,属燕国辽东郡襄平县。
秦始皇二十一年(前221年),秦统一中国,属辽东郡襄平县。
两汉,属辽东郡襄平县。
汉元帝建昭二年(前37年),高句丽统治清河城地域直至唐代。
唐总章元年(668年),唐灭高句丽,属安东都护府管辖。
辽,先属东平郡,继属东京道辽阳府,后改隶东京道绿洲鸭绿军下正州管辖。
金,属东京路辽阳府。
元,属辽阳行省辽阳路。
明,属辽东都指挥使司东宁卫。
清初,分属兴京抚民厅。
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清廷设立本溪县,清河城正式划归现在的本溪县。
1947年1月,划归抚顺县。
1948年11月11日,重新划归本溪满族自治县。
清河城镇地理环境
清河城镇地处本溪满族自治县北部,东与抚顺市抚顺县马圈子乡、新宾满族自治县下夹河乡相连,南与小市镇相接,西与高官镇毗邻,北与抚顺市抚顺县救兵乡接壤。 辖区面积332.81平方千米。
清河城镇地势西北南高,东低,最高峰位于城西村云蒙山,海拔1030米;最低点位于前央阿拉居民组,海拔190米。
清河城镇多年平均气温10.7℃,无霜期年平均135天。年平均日照时数2379.5小时,年平均降水量850毫米,降雨集中在每年4~9月。
清河城镇境内主要河流为清河,是太子河的源头之一,支流有望城河、台后甘河、东阳河、湾柳河,由西北流向东南,汇入观音阁水库。
清河城镇经济
2011年,清河城镇财政总收入3500万元,比上年增长56.7%。
2011年,清河城镇农业总产值20500万元,比上年增长32.3%。生产粮食1.5万吨。畜牧业以饲养肉食鸡、生猪、羊为主,肉食鸡出栏量300万羽;生猪年末存栏13000头;绒山羊年末存栏10000只。
2011年,清河城镇工业企业13家,职工1500人。企业总产值达到95000万元,比上年增长53%。
2011年末,清河城镇商业网点369家;集贸市场1个,年成交额2000万元。
2011年末,清河城镇农村信用社、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各类存款余额1.3亿元,比上年增长16%。
2018年,清河城镇有工业企业3个,有营业面积超过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25个。
清河城镇地名其他补充介绍
本溪满族自治县辖镇。明时称清河堡,后改清河城镇。位于县境东北部,面积195平方公里,人口1.1万。辖前央、东阳、清河城、陈贾、台后、望城、城西、孟家8个村委会。乡镇企业有林业、果园、药材园。农业主产玉米、豆类、高粱、水稻。.
清河堡
清河堡。城址位于清河城镇所在地。清河堡始建于1468年(明宪宗成化四年),呈正方形,四边各长495米,墙宽约3米,高6米,砖石垒砌,白灰抹缝,外设箭垛,内设女儿墙。城四面均筑有瞭望台,墙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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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农业产业强镇建设名单,清河城排第32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