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兰镇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木兰县木兰镇行政区划
木兰是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木兰县管辖的镇,车牌黑A,长途区号0451,人口约1.32万,面积132平方公里,行政区划共分16个行政村(社区)
木兰镇概况
- 地名:木兰镇
- 隶属:木兰县
- 行政级别:镇
- 区号:0451
- 车牌:黑A
- 邮编:150000
- 区划代码:230127100
- 身份证前6位:230127
- 面积:132平方公里
- 人口:1.32万人
- 人口密度:100人/平方公里
木兰镇,隶属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木兰县,地处木兰县南部,东与通河县浓河镇相邻,南与宾县摆渡镇,胜利镇隔江相望,西与吉兴乡相连,北与建国乡接壤。2017年,区域面积131.88平方千米,常住人口13199人。
清顺治三年(1646年),属昂邦章京,同治元年(1862年),属呼兰厅(巴彦县)。1913年,属黑龙江省绥兰道。1945年,属哈北专区。1958年9月,改木兰镇公社。1984年3月,公社改镇。 2019年末,木兰镇下辖7个社区和9个行政村。
2017年,木兰镇企业个数共708个,企业从业人数21376人,其中工业企业118个,规模以上10个。
木兰镇历史沿革
清顺治三年(1646年),属昂邦章京。
清顺治十年(1653年),属宁古塔昂邦章京。
康熙元年(1662年),属宁古塔将军。
康熙二十二年(1682年),属黑龙江将军。
雍正十二年(1734年),由呼飞城守尉直辖。
同治元年(1862年),属呼兰厅(巴彦县)。
光绪五年(1879年),属呼兰副都统。
1913年,属黑龙江省绥兰道。
1929年2月,由黑龙江省直辖东北沦陷时期,属黑龙江省。
1934年12月,划归滨江省。
1945年,属哈北专区。
1956年7月,设木兰县木兰镇。
1958年9月,改木兰镇公社。
1984年3月,公社改镇。
2001年3月,五站乡并入。
木兰镇地理环境
木兰镇,隶属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木兰县,地处木兰县南部,东与通河县浓河镇相邻,南与宾县摆渡镇,胜利镇隔江相望,西与吉兴乡相连,北与建国乡接壤。2017年,区域面积131.88平方千米。
木兰镇地势北高南低地形北部为山前倾斜平原,有部分山区丘陵,南部为河谷冲积平原。
木兰镇属温带季风气候,其特点是四季分明,春季干旱多风少雨;夏季短暂炎热多雨;秋季短暂清新凉爽;冬季气候漫长、寒冷、干燥多年平均气温3.5℃,1月平均气温-22℃,极端最低气温-42℃;7月平均气温23℃,极端最高气温35.5℃:无霜期年平均127天,最短118天,年平均日照时数2312.7小时,年平均降水量596.2毫米。
木兰镇属松花江水系,境内有大小河流3条,长12千米,有26千米松花江江段,流域面积39平方千米,占全县总面积1.25%。
木兰镇其他自然资源有红松、云杉、杨树、桦树、榆树等;有野生动物10余种,主要有野鸡、飞龙、狐狸、狼等;药用植物有刺五加等;特产有木耳、松子、元蘑、榛子等。
木兰镇经济
2011年,木兰镇农业总产值2.1亿元,农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40%,粮食产量4.7万吨,生猪年末存栏1万头,家禽年末存栏58万羽。森林覆盖率67%,活立木蓄积量5万立方米,农民人均纯收入7200元。
2011年,木兰镇工业企业26家,工业总产值5.4亿元。财政总收入3200万元,比上年增长4%。居民储蓄存款余额2.1亿元。
2017年,木兰镇企业个数共708个,企业从业人数21376人,其中工业企业118个,规模以上10个。
木兰镇地名其他补充介绍
木兰县木兰镇位于松花江中游北岸,东与通河县为邻,西与吉兴乡接壤,北与建国乡相连,南与宾县隔江相望,距哈市128公里,辖9个行政村,31个自然屯,其中木兰镇城区面积5.6万平方公里,辖7个社区居民委员会,全镇总人口5.95万。由于历史区位等多方面原因,木兰镇经济发展较周边县市相对落后,是工业规模不大,财政收入不高的典型农业镇。几年来,我们坚持以小城镇建设为突破口,不断加大小城镇建设开发改造力度,有效地推动了镇域经济的发展。一是有力地拉动了地方经济的增长,5年实现建筑业增加值3.03亿元,对镇域经济的贡献率达到37.8%。二是有力地推动了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第二、三产业分别年均递增7.7%和9.2%。三是人口城镇化率显著提高,城镇居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得到显著提高。四是有力地推动了精神文明建设,促进了社会各项事业的协调发展。
经过五年的积极探索和艰苦努力,木兰镇城镇建设以其鲜明的建设特色,赢得各方的普遍赞誉,2001被国家五部委评为全国150个文明小城镇建设示范镇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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