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玛镇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呼玛县呼玛镇行政区划
呼玛是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呼玛县管辖的镇,车牌黑P,长途区号0457,人口约2.24万,面积2,437平方公里,行政区划共分14个行政村(社区)
呼玛镇概况
- 地名:呼玛镇
- 隶属:呼玛县
- 行政级别:镇
- 区号:0457
- 车牌:黑P
- 邮编:165000
- 区划代码:232721100
- 身份证前6位:232721
- 面积:2,437平方公里
- 人口:2.24万人
- 人口密度:9人/平方公里
呼玛镇,隶属于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呼玛县,地处呼玛县东南部,黑龙江右岸,为呼玛县城,东和东北隔黑龙江与俄罗斯相望,南与三卡乡接壤,西南与北疆乡毗邻,西和西北与韩家园镇相连,北与金山乡为邻,2018年,区域面积2437.49平方千米,户籍人口22368人。
清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黑龙江将军萨布素率军在呼玛尔河口附近筑呼玛尔木城,后称此地为古站。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改呼玛区。1950年8月,改名呼玛县第一区。1984年,公社改镇。2001年,古龙镇和荣边乡并人。 截至2019年10月,呼玛镇下辖4个社区和10个行政村。
2018年,呼玛镇有工业企业8个,其中规模以上1个,有营业面积超过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20个。
呼玛镇历史沿革
清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黑龙江将军萨布素率军在呼玛尔河口附近筑呼玛尔木城,后称此地为古站。
清雍正五年(1727年),属呼玛尔卡伦。
清光绪十五年(1889年),设库玛尔路协领。
清宣统元年(1909年),设呼玛尔总卡,署治金山口,辖古站。
民国一年(1912年),属呼玛厅设治局。
民国三年(1914年),属呼玛县。
民国五年(1916年),县署迁驻古站,始为县城。
民国二十三年(1934年),设古站保甲所1945年,先后属呼玛维持会、县政府和县自治总会。
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设呼玛乡,为县政府驻地。
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改呼玛区。
1950年8月,改名呼玛县第一区。
1956年,区改乡。
1958年,改为呼玛镇公社。
1965年,析置荣边公社。
1984年,公社改镇。
2001年,古龙镇和荣边乡并人。
呼玛镇地理环境
呼玛镇,地处呼玛县东南部,黑龙江右岸,为呼玛县城,东和东北隔黑龙江与俄罗斯相望,南与三卡乡接壤,西南与北疆乡毗邻,西和西北与韩家园镇相连,北与金山乡为邻,区域面积2437.49平方千米。
呼玛镇地处呼玛河入江交汇处,属山地、丘陵、平原区,地势西北高东南低;地形大部分为山地丘陵;最高点基座山,海拔548.6米;最低点赤城山海拔360米。
呼玛镇属寒温带季风气候,其特点是冬季寒冷、干燥,夏季炎热多雨,春季风大,干旱,秋季降温快,昼夜温差大;多年平均气温-2.1℃。
呼玛镇境内河道属黑龙江水系,主要河流有呼玛河,是流经呼玛县境内黑龙江的第一大支流、发源于大兴安岭主峰自然保护区内的白卡鲁山南坡,穿过呼中区、新林区、塔河县进入呼玛县后流经韩家园镇、白银纳乡、兴华乡、金山乡、呼玛镇后汇入黑龙江;呼玛河全流域面积31044平方千米,总长度524千米,呼玛县境内河段长209.6千米,境内流域面积7813平方千米;河面宽50-200米,河水清澈,水流湍急,年平均流量184立方米/秒,最大流量325立方米/秒,最小流量96.4立方米/秒。
呼玛镇褐煤和高岭土资源居全县之首,褐煤地质储量0.8亿吨,已经开发的有椅子圈煤矿现已停产;其他自然资源有天然林243万亩,树种为落叶松、樟子松和白桦等;有天然草场46.5万亩;有药用植物如:黄正、沙参、百合、柴胡;和野生食用菌有木耳、猴头等;浆果资源和天然冷水鱼资源有草莓、笃斯,鲤鱼、鳄鱼、细鳞鱼等。
呼玛镇经济
2011年,呼玛镇农业总产值9788万元,比上年增长8%;农业可利用草地面积46.5万亩,林地面积243万亩;粮食作物以大豆、小麦为主;2011年,生产粮食6万吨,人均2375千克,其中大豆20998.8吨,小麦7365吨,主要经济作物有蔬菜2011年,蔬菜种植面积4415亩,产量13245吨。畜牧业以饲养生猪、牛、羊、家禽为主;2011年,生猪存栏3928头,牛存栏1938头,羊存栏9621只,家禽年饲养量69253羽。
2011年,呼玛镇农民人均纯收入9524元,比上年增长22.8%。
2011年,呼玛镇工业企业7家;工业以机械修造、发电、供热、建材生产和木材、粮油、山野产品加工为主;2011年末,商业网点399个,职工923人;2011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820万元,比上年增长12.4%。
2011年,呼玛镇财政总收入9108万元,比上年增长13.4%;其中地方财政收入5937万元,比上年增长10.6%;人均财政收入1030元。
2018年,呼玛镇有工业企业8个,其中规模以上1个,有营业面积超过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20个。
呼玛镇地名其他补充介绍
呼玛县辖镇。县府驻地。1949年为呼玛区,1956年置乡,1958年改公社,1984年建镇。位于县境东部,黑龙江西岸。面积423平方公里,人口1.8万。黑漠公路过境,黑龙江通水运并设0头。辖17个居委会和一村、二村、三村等3个村委会。乡镇企业有建材、造纸、木材加工、食品加工等厂。农业主产蔬菜。土特产有蘑菇、木耳、猴头蘑等。古迹有呼玛河渡口抗击沙俄入侵古战场遗址纪念碑。.
2014年7月21日,呼玛镇被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等七部委确定为全国重点镇。
2012年12月24日,环境保护部授予呼玛镇2010—2011年度国家级生态乡镇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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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全国重点镇,呼玛排第111名。